青教师〔2016〕44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校,省属中职学校: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2个教师节,教师节的主题是: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做好今年教师节庆祝工作,对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特别是倡导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教师节期间,教育部将组织开展深入向李保国同志学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等一系列活动;省教育厅将组织召开座谈会,为全省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各地各校也要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庆祝活动。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2016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6〕6号)精神,现将我省教师节庆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弘扬尊师传统,精心组织开展宣传庆祝活动。各地各校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今年五一节前夕在同知识分子等群体座谈时和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围绕尊师重教主题,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开展特色鲜明、意义丰富、影响广泛的宣传庆祝活动。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和“两媒一端”等多种媒体形式,充分展现省委省政府和地方党委政府对教育教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全面反映近年来我省教师队伍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生动展示当代教师阳光美丽、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面貌。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青海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方案》(青政办〔2015〕231号)相关规定,按乡村学校从教年限认真做好首批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对事迹突出的乡村教师进行表彰宣传,不断激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教师节当天,各地各校要组织师生收看中央电视台“寻找最美教师”颁奖典礼。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教师,构建新时期尊师文化,使教师这个神圣职业更具吸引力和成长前景,让尊师重教蔚然成风。
二、落实惠师措施,努力保障教师各项权益。各地各校要以庆祝教师节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利教惠师政策,改善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地位待遇。要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工作特点,减少对教师创造性劳动的干扰,让他们把更多精力集中于本职工作。要善于运用沟通、协调、谈心等方式,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多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落实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的法律规定,保证教师身心健康。要重点关注乡村一线教师、受灾教师、离退休教师、贫困教师以及因公殉职教职工家属,开展走访慰问活动,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通过落实一系列惠师举措,真正为教师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使广大教师乐教爱教、甘守讲台、为国育才。
三、落实强师政策,着力营造好老师成长环境。各地各校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战略高度来认识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的要求,加大投入,深化改革,优化管理,为好老师源源不断涌现打造良好的制度环境。要全面推进师德建设,探索开展教师宣誓等一系列师德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学习李保国及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优秀教师典型,弘扬主旋律;要加大对违反师德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偿补课等专项治理,教育引导教师不忘初心,潜心育人。要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推进教师培养培训改革,不断提升教师能力素质。要深化教师职称制度等方面改革,改进教师管理,激发教师活力。要切实落实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各项政策措施,使广大执教乡村的教师受尊重、有回报、得发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四、保持良好作风,务实节俭开展节庆活动。各地各校要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勤俭节约、隆重俭朴开展庆祝教师节各项活动。要主动将教师节的重大活动安排提前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有关方面大力支持。要结合秋季开学工作,将教师节的重大意义、有关活动安排及时在本地本校广泛宣传,特别要广泛宣传党和政府为解决教师实际问题而出台的政策举措,让广大教师感受到新变化、新面貌,积聚团结奋进的正能量,赢得社会和群众的关注支持,确保广大教师过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
各地各校教师节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请于9月12日前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联 系 人:雷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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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教育厅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