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一)本局行政内设科室4个
综合科、统计科、能源与服务业统计科、计算机应用科
(二)局辖属事业单位
1、果洛州统计调查队(省统计局下划地方的事业编制单位)
2、普查中心
二、职能介绍
(一)果洛州统计局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统计工作。负责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经济指标的考核监控。
2、执行国家统计标准,管理和协调统计调查项目,依法审批统计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开展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执行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依法组织实施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3、负责实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组织开展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和餐饮业、能源、人口、劳动力和工资、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州性的基本统计资料,按规定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组织实施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
6、建立健全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及统计数据库体系,依据有关统计标准及运行规则,统一管理统计数据库网络。
7、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的相关工作。
8、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科室和局辖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
1、综合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对全州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统计监督;承担向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查;汇总整理全州及地区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承担有关统计数据质量的审核、监控和评估;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撰写统计分析报告;承担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承担对有关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国民经济生产总值核算工作,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分析报告;拟订全州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经济指标的考核监控;管理全州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的相关工作。
2、统计科
组织开展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固定资产、建筑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承担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各县各部门的,专业统计报表工作。
3、计算机应用科
管理全州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州统计数据库体系,依据有关统计标准及运行规则,统一管理各地区统计数据库网络,拟订统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的业务工作和统计信息网络的平台建设,承担全州统计系统计算机硬件维护工作,管理全州统计系统计算机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4、能源与服务业统计科
组织实施能源、消费、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能源与服务业基本统计数据;承担能源平衡核算、规模以上工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单位产品能耗、水消耗日常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对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分析、收集、整理和提供能源统计数据,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5、果洛州统计调查队
组织实施劳动工资、城乡居民收入、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州基本统计数据,承担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6、普查中心(局辖属事业单位)
统一领导和协调本地区的普查调查工作。执行国家统计标准,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调查报表制度,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负责实施全州农业、工业、人口、经济等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与统计调查,制定普查调查方案,做好普查调查数据的整理、汇总、数据评估上报及调查资料的开发利用;通过普查调查工作开展,对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依照统计法规,制定本地区地方性统计调查计划,审查本地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管理本地区各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州基本统计调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