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
分户
办理条件
有单独的居住场所、有单独的经济收入、结婚或离婚
办理程序
到所属辖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材料进行办理。
需提交材料
1、申报人申请书;2、房产证明(如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主,需持已在本县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合法制式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业主已入住证明,土地证或村委会出具证明(此项证明有1种即可);3、原《户口薄》;4、身份证;5、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6、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等手续;7、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人(16周岁以上和双军人子女)也可立户。
收费标准
无
办理依据
《户籍管理条例》
办理机构(科室)
各户籍所(八个派出所)
办理地点
果洛州大武镇团结路(玛沁县行政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
工作日
责任人
各户籍民警
联系电话
0975-8387546
投诉电话
09758387546
办结期限
居民个人在提交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户籍民警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