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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办事指南
来源:果洛州地税局    时间:2017年11月19日    编辑:扎西多杰
 

办理事项

房产税

 

 

 

办理条件

房产税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就其应税项目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产税。

 

 

 

 

办理程序

(1)办税服务厅接收纳税人资料信息或纳税人通过互联网络申报后提交的纸质资 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是否与税收优惠备案 审批信息一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为纳税人提供申报纳税办理指引,辅导纳税人申报纳税,提示纳税人填写税 收优惠栏目。

(3)纳税人可通过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系统或银行卡(POS 机)等方式缴纳税款, 办税服务厅应按规定开具完税凭证。

(4)办税服务厅人员在《房产税纳税申报表》上签名并加盖业务专用章,一份返 还纳税人,一份作为资料归档,一份作为税收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需提交

的资料

(1)《房产税纳税申报表》3 份。

(2)首次申报或房产、土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报送《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 表》《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各 3 份,同时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 购房合同、发票等,证明房地产权属的材料、房屋租赁合同。

 

计税标准

从价1.2%,从租12%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办理机构

县级税务机关

办理地点

果洛州大武镇团结路行政服务中心(各县行政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 下午1500-1800

责任人

办税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

玛沁:09755958026甘德:09758304156达日:09758314113

班玛:09758322007久治:09758331721玛多:09758345035

投诉电话

0975595801409755958004

办结期限

符合条件,即时办结

备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