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税服务厅接收纳税人资料或纳税人通过互联网络申报后提交的纸质资料, 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是否与税收优惠备案审批 信息一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为纳税人提供申报纳税办理指引,辅导纳税人申报纳税,提示纳税人填写税 收优惠栏目。
(3)纳税人可通过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系统、银行卡(POS 机)或现金等方式缴纳 税款,办税服务厅应按规定开具完税凭证。
(4)办税服务厅人员在《契税纳税申报表》上签名并加盖业务专用章,一份返还 纳税人,一份作为资料归档,一份作为税收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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