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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10月1日起,我省小微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来源:果洛州地税局    时间:2015年08月19日    编辑: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规定:自2014101日起至201512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的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小规模的纳税人,免征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