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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征收农牧民定居工程建筑安装业相关税收的纳税人应提供哪些材料?
来源:果洛州地税局    时间:2015年08月19日    编辑:
 

答:《关于暂缓征收游牧民定居工程建筑安装业相关税收的通知》(青地税发〔201024号)第一条规定:“凡符合暂缓征收游牧民定居工程的项目,由施工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地方税务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施工单位(企业)需提供下列材料:(1)施工单位税务登记证副本;外来施工单位须同时持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2)暂缓征收游牧民定居工程建安营业税申请。申请应写明项目名称、位置、建筑面积、开竣工时间等情况;(3)提供由县人民政府认定的游牧名定居工程施工单位名单;(4)提供由县人民政府认定的游牧民定居工程项目户数、批准文件、年度建设计划、资金拨付清单;(5)其他相关批复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