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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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纳税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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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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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3.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的;4.已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非正常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在原税务机关办结相关涉税事宜后,申报转办单位纳税人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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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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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2.受理或者补正或不予受理;3.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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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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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01001《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2. 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3. 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5.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6.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7. 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报送条件为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8.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9.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复印件;10. 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报送条件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11.改组改制的相关文件及其复印件,报送条件为改组改制企业;12. 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及其复印件,报送条件为外商投资企业;13. 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送条件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且为自有房产;14. 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报送条件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且为租赁的场所; 15.首席代表(负责人)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外国企业设立代表机构的相关决议文件及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其他代表机构名单(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首席代表姓名等),报送条件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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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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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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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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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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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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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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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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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沁县大武镇团结路238号、甘德县吾勒西路107号、达日县吉迈镇黄河中路20号、班玛县赛莱塘镇人民路3号、久治县智青松多镇长江路12号、玛多县玛查理镇西大街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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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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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节假日之外的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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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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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霞(玛沁县)、张萍(甘德县)、茹迪昂毛(达日县)、白应登(班玛县)、马雪梅(久治县)、李继东(玛多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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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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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5-8382506(玛沁县),8345132(玛多县),8331034(久治县)、8322339(班玛县)、8313034(达日县)、8304092(甘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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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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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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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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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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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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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001《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由系统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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