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缴纳土地评估报告中土地出让金
(二)土地注册登记及证书费
单位10元/证、个人5元/证、特制土地证书工本费 20元/证。
(三)土地权属调查费:
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全额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权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200元/宗,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2、企业、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权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100元/宗,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3、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权在5000平方米以下的300元/宗,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千元;4、城镇居民住房用地:土地使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13元/宗,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