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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来源:果洛州国土局    时间:2017年11月16日    编辑:南杰卓玛
 

办理事项

土地注销登记

办理条件

土地权利消灭

办理程序

受理—初审—审定—发文并告知—办结

需提交的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申请人:

个人:申请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土地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单位:法人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土地登记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土地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3、《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

4、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注销的提供土地权利消灭的证明文件(原件1份)

5、《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原件1份);

6、抵押人、抵押权人注销土地抵押权登记申请(原件1份);

7、抵押权人出具的还款证明(原件1份);

8、其他特殊情况证明材料(原件1份)。

 

收费标准

(一)土地注册登记及证书费

单位10/证、个人5/证、特制土地证书工本费 20/证。

(二)土地权属调查费:

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全额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权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200/宗,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2、企业、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权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100/宗,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3、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权在5000平方米以下的300/宗,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千元;4、城镇居民住房用地:土地使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13/宗,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办理依据

《担保法》第52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7条; 《土地登记办法》第5051525354条。

办理机构

国土资源局相关科室

办理地点

大武镇团结路310号一号行政楼二楼

办公时间

除节假日之外的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

早上900--1200 下午15001800

责任人

国土资源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

0975-8382829

投诉电话

0975-8382829

办结期限

20个工作日

备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