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政〔2015〕30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并省驻州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西藏和四省藏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教民〔2014〕5号)和《教育部关于东中部职教集团、民办本科学校对口支援西藏和四省藏区中等职业教育的通知》(教民函〔2014〕8号)精神,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加强上海与青海果洛职业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经上海市教委和果洛州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上海—果洛职业教育联盟(以下简称联盟)。
联盟以政府主导、多元共建、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合作共赢为目标,发挥联盟成员单位资源辐射作用,促进两地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在课程建设、师资建设、实习就业等方面开展广泛深度合作。联盟将成为两地职业教育交流新纽带,推动上海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向青海果洛地区辐射,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促进校企优势互补,加速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对于实现理事单位之间资源共享和人才需求零距离对接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