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政〔2017〕1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并省驻州各单位:
《果洛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已经州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月18日
果洛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全民健身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是国家的重要发展战略。为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提高全州各族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依据《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和《青海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结合果洛州全民健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青海工作“四个扎扎实实”的要求,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积极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健康中国战略目标,按照省委“131”和州委“169”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着眼于果洛州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全民健身工作与健康中国建设深度融合,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问需于民、统筹推进的工作原则,构建符合州情、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组织健全、设施完善、指导有力、活动经常、特色鲜明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州体育产业规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和健康需求,为全州提前一年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
统筹城乡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促进城乡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均衡配置,建成基本符合州情、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城乡一体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到2020年,全州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在城镇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州县标准足球场、篮球场、射箭场全覆盖,非标准足球场、篮球场在学校、乡镇、社区、寺院得到普及。
----州级全民健身场馆、县级全民健身中心、乡镇全民健身广场、行政村全民健身站、社区全民健身点、寺院健身路径覆盖率达到100%。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7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全州总人口的35%以上。
----州级成立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体育协会、农(牧)民体育协会和5个以上单个体育协会;县级普遍成立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体育协会、农(牧)民体育协会等不少于1个专项协会及足球协会、篮球协会、射箭协会等3个以上单项体育协会;有社会体育组织的乡(镇)达75%以上,行政村(社区)专兼职的体育管理人员达85%以上;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站(点),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400人。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经常性的群众健身活动
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质普遍增强,实现“体育生活化、生活体育化”,推进“人人运动”向纵深发展。遵循“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推进生活新方式,倡导积极投身健身运动。选择适合自身特点和兴趣爱好的健身活动,继续组织开展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大众化体育健身活动,广泛开展锅庄舞、传统射箭、赛马等具有品牌特色、民族特点,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提倡以户外健身为主的有氧运动,提高活动普遍化、经常化、科学化、社会化水平。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要积极倡导工间、课间健身制度等,坚持每天健身1小时。鼓励企业制订针对职工的体育健身指导方案,为职工参与体育健身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充分发挥行业体育协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单项体育协会作用,广泛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县、乡(镇)、社区三级要调动辖区内各方面的积极性,经常性组织开展体育健身、竞赛、表演和体育交流活动。充分发挥乡镇、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作用,利用好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在“春节”、“藏历新年”等传统节日广泛组织开展“环城赛”、“趣味运动会”等体育活动。
(二)推动居民开展科学化健身
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加快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建设进度,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常态化开展,在州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的基础上,各县再建立不少于3所的国民体质监测站。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为群众提供体质测试服务,开具“运动处方”,并向社会定期发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经常、持久地参加各类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体质健康水平和体育技能水平。发挥体育部门的作用,选拔培训体育专业人员、体育骨干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建立达标测验人员队伍,并以志愿服务的形式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满足不同人群的多元化需求。建立健全体质测定服务机构,鼓励社会体育协会、民办医院等社会资本开办体质测定等各类机构,开展城乡居民日常体质测定和科学技术健身指导。依托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各类综合性体育中心,为群众进行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定,提供运动健身指导。利用州、县举办体育赛事及开展“普法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等活动,通过赠送运动健身书籍、教授运动健身方法等方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讲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并对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学生、农牧民等不同群体体质水平和运动健身状况进行跟踪调查和科学研究。
(三)进一步优化健身设施布局
建立合作共建机制和示范点制度。结合城镇化发展统筹规划体育设施建设,合理布点布局,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公园、户外多功能球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打造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推动体育与住宅、休闲、商业综合开发。优化全民健身发展区域布局,形成全民健身示范区、示范点、集聚区和功能区。结合教育、文化、卫生、养老、旅游等社会事业发展,统筹谋划体育教学、体质检测、体育旅游、疾病运动康复中心等全面健身重大项目工程,着力构建州、县、乡(镇)、村(社区)四级全面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结合“美丽乡村”及农村牧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等区域特点,继续实施农(牧)民健身工程,实现行政村健身设施全覆盖。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件全民健身设施,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设施。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各类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有较大提高。形成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网络化格局。
(四)大力开展大众化体育赛事活动
广泛开展涵盖各类人群、不同消费层次、不同竞赛水平、各具项目特色的赛事。积极开展“一县一品牌”、“一行业一品牌”的全民健身活动,依托阿尼玛卿雪山、年保玉则、红军沟等旅游景区知名度,按照体育旅游融合发展的要求,继续办好“环阿尼玛卿徒步赛”、“重温红军长征徒步行”等赛事和活动,使其成为推动本地大众体育赛事活动开展和促进本地体育旅游消费的响亮品牌。大力推广市场接受度高、简便易行的健美操、广场舞、健步走等体育健身活动,广泛组织锅庄舞、徒步、射箭、赛马、赛牛、传统摔跤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加快推进足球、篮球等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集体项目。加快打造以州府所在地大武镇为中心,覆盖全州六县县城为重点的多功能、综合性、多元化的体育健身和运动训练基地群落,充分发挥体育训练基地的主体功能,积极提供健身指导、体育培训、体质监测等服务,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体育竞赛、表演、健身等活动,办好各类以州级民族运动会为龙头,辐射六县的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体育运动会,全州每年参加各类体育运动会人数达到50000人次。
(五)强化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建设
按照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推动体育社会组织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向自生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现代社会组织转变,推动其向社会化、规范化、实体化、党建化、网络化方向发展,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及重大赛事承办的能力和水平。到2020年,州级成立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体育协会、农(牧)民体育协会和5个以上单个体育协会;各县普遍成立不少于1个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体育协会、农(牧)民体育协会和3个以上单个体育协会。在政府主导下,运用监督、评价和激励机制,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将适合社会组织承接的公共服务交由其承担,使社会组织成为承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主体,成为体育行政部门的有力助手。逐步建立以体育总会为龙头,单项协会为纽带,健身俱乐部为根基的社会体育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各级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农(牧)民体育协会等四个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和单项体育协会在全民健身工作中的综合作用,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乡(镇)、社区要充分利用辖区内人才、资源和场地等条件,组建各类体育协会、文体中心、体育指导站、健身俱乐部等,形成社区居委会和单位多层面的体育组织网络,有效地开展多种多样的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
(六)加快体育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体系、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和组织体系。州、县两级体育部门要按照分级培训和管理的要求,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州级每年培训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30名,县级每年培训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20名。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建立投入和激励机制,不断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优化结构、增强活力。拓宽指导员发展渠道,继续在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中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建立学生指导员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制度。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广泛组织学校体育教师、体育特长学生、社会热心人士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培育全民健身骨干,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丰富全民健身的内容,扩大竞技体育的群众基础。立足基层,示范推广活动与日常健身指导服务活动有效结合,推广实施多元化服务项目,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树立崇尚互助、强健体魄的良好社会风尚。建立和完善退役运动员引入机制,制定和落实退役运动员薪酬制度,有效吸引省内外各大院校的果洛籍退役运动员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到果洛从事体育健身指导服务工作,为家乡全民健身事业做贡献。依托州县两级残疾人联合会等组织,建立健全特殊群体体育组织,培养为特殊群体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在有条件的地方培养特殊群体体育健身指导员,壮大特殊群体体育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队伍,开展特殊群体群众体育的科学研究和评估。
(七)拓宽全民健身宣传渠道
通过果洛电视台、果洛党政手机报、果洛报等媒体平台开辟专栏,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推广科学健身方法,引导人民群众“爱健身、会健身、坚持健身”的文明健康生活习惯。依托州县举办的阿尼玛卿文化旅游节、五省藏区非遗藏族传统服饰文化旅游节等重大赛事邀请的省内外各大新闻媒体等资源,推广果洛体育文化,打造果洛体育文化品牌。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健身故事,提高公众对全民健身的知晓率、参与率,凝聚社会各界科学健身的正能量。充分发挥我州举办的格萨尔文化旅游节等民族民间节庆活动和全州重大体育赛事活动的集聚效应和载体作用,打造全民健身展示平台,通过在线上、线下形成网络、电话的无障碍互动,为广大群众提供专业的互联网运动健康服务。
(八)提高体育健身消费水平
形成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群众体育健身和消费意识显著增强,人均体育消费支出明显提高,体育健身服务从业人员明显增多。借助国家成功申办冬奥会及我省成功举办环湖赛等有利机遇,探索发展冰雪运动、自行车、登山攀岩、探险、徒步等未来发展空间较大的项目,积极引导规范各类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的市场化运作。进一步优化体育服务业、体育用品业及相关产业结构,着力提升体育服务业比重。通过冠名、合作、赞助、广告等形式,打造赛事品牌,开发全民健身附属产品,培育全民健身服务市场,探索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构建全方位、全过程体育产业链,不断增加体育产业收益和体育消费水平,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兴办体育产业的格局。积极利用财政及上级部门统一安排的各种促进创业就业专项资金,支持多元体育产业和体育消费的市场主体。构建以全民健身和体育赛事活动为重点的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体育产业体系,推进市场体育产业不断繁荣,体育消费人口及人均体育消费不断提高,体育产业从业人数逐步增加,体育产业增加值在体育产业中所占比重明显提高。
(九)推动民族传统体育竞赛活动常态化开展
广泛开展民族传统体育竞赛活动,继续举办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展示和竞赛活动,促进各民族、地区间交流,扩大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的影响力。增强基层少数民族体育公共服务能力。广泛深入开展以赛马、射箭、传统式摔跤等民族优秀体育项目为主要内容的体育竞赛和活动,在学校体育课和课外活动中设置与优秀民族体育项目相关的教学内容,使民族体育文化与体育项目共同交汇、异质互补与全面繁荣。积极参加省级举办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重视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发掘整理和传播推广工作,力争将优秀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加以传承和保护。
(十)加快实现特殊群体健身普惠化服务
依托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全面推进60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体育服务,对现有符合改造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进行必要的无障碍改造,并通过免费发放健身卡、免费提供体制检测等方式向特殊群体开放,为特殊群体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提供便利。特殊教育机构和普通学校要重视做好特殊群体学生体育工作,提供适合特殊群体学生特点的体育健身与体育康复项目。州县两级体育部门要加大同本级残联、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力度,建立健全特殊群体体育协会、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不断创新适合特殊群体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
(十一)全面推进青少年体育标准化教育
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把健康素质作为评价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指标。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切实保障中小学体育课课时,鼓励实施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计划,促进青少年培育体育爱好,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切实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开设体育课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配齐配强体育教师。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生体育运动会,积极开展竞技性和群众性体育活动。要加强体育科学研究,积极开发适应青少年特点的锻炼项目和健身方法,为青少年体育锻炼提供科学指导。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综合性或专项性的学生体育运动会。依托各级中小学校及青少年活动中心等资源,争取在各县平均建设1所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依托州府所在地人才及资源优势建设2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并鼓励各县建设符合本地体育优势资源发展趋势的特色学校。
(十二)建立体育工作合作交流机制
依托与四川、甘肃等省接壤等独特地理优势,利用邻近区域体育办赛等机遇,加大与临近市(州)、县(区)的合作交流力度,充分吸收和借鉴他们在体育旅游消费和体育赛事举办等方面的先进做法及经验,进一步加大跨区办赛、跨领域合作、跨行业交流,提升自身跨区域办赛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好省内体育发达地区的先发优势,学习“五彩神箭杯”、“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等成功办赛经验,不断建立健全体育合作交流工作体制机制,建立相关激励奖励措施,吸收优秀体育经营营销人才到我州开展体育相关产业的开发和营销,力争将“阿尼玛卿环山徒步赛”打造成为国内知名体育赛事,从而进一步提高果洛体育在全省乃至全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政投入
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各级政府要加大体育基础建设和重大全民健身活动的经费投入,对公益性全民健身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各类社会体育协会承办体育赛事及提供体育公共服务。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鼓励引导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群众体育健身服务。
(二)落实优惠政策
州县财政、税务、国土、电力等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和国务院、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政策措施,经认定符合优惠资格的单位和体育社会组织,依法在财政、税收、水、电、金融和土地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全民健身事业发展。鼓励保险公司围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户外运动等需求推出多样化保险产品。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要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三)规范运营管理
州、县体育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体育场馆开放、服务、保障和安全监管等规定,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场地基础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全民健身活动安保服务管理,新建和改建体育设施,便于向公众开放。州、县、乡(镇)财政主管部门要将体育场馆维护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根据实际情况对投入运行的体育场馆及设施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维修改造,使其成为全民健身活动场所。有条件的体育场地要努力拓宽服务领域,延伸配套服务,积极发展体育旅游、体育会展、体育休闲、文化演艺等业态,在不改变公共体育场馆性质的前提下,打造特色鲜明、功能多元的体育服务综合体和体育产业集群。鼓励全民健身体育场地创新惠民举措,拓展服务项目,扩大公共服务范围,分时段免费或低收费向公众开放,提高使用率。
(四)完善工作制度
各级政府要将发展全民健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实施计划和政策措施,逐步使全民健身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州县两级体育主管部门要在本级党委政府支持和指导下,不断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协调机制,联席部门要密切配合,注重协调沟通,整合资源,共同研究全民健身有关重要事项。
(五)强化人才保障
加强州、县体育专业管理队伍建设,对执行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的公益性体育场馆。州县两级体育主管部门要根据上级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安排及本地实际,制定体育人才培训计划,重点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场地工等专业人才,努力提高我州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的体育专业从业人员数量和水平。支持退役运动员再就业培训,鼓励行政村、社区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群众健身指导工作。
(六)加强督促检查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并创新督办落实制度和问责机制,完善监督机制,建立政策落实评价体系。州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各级政府要定期听取汇报,适时评估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责成体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并建立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