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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州人民政府关于对保留、取消和调整等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行公告的决定
来源:    时间:2018年03月12日    编辑:段福善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并省驻州各单位: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44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青政〔201749号)要求,州编办在果政〔201667号文件的基础上,对应省直部门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结合州直相关单位反馈意见,对各部门保留、暂缓实施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逐一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梳理,并经州政府同意,现就保留70项、初审3项、取消4项、暂缓实施42项、调整1项、后置24项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告如下。

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保留、初审、取消、暂缓、调整及后置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管理服务行为,优化办事流程,明确办事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和能力。

 

附件:

2017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