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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果洛州控辍保学“清零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年05月05日    编辑:南杰卓玛
 

果政办〔20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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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有关部门: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872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青政办〔201823号)精神,为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权益,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加强全州控辍保学清零行动核查劝返工作,确保将全州105717-15周岁在户籍系统中有,学籍系统中无的失学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核查清楚,销号清零,劝返入校,将732名学籍系统中疑似辍学的流失学生全部督促返校,州政府决定成立果洛州清零行动控辍保学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 ?? 长:白加扎西?? 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州长

副组长:??? ?? 州政府副州长

洛珠南杰?? 州政府副州长

? 员:??? ?? 州教育局局长

?? 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扎保才让?? 州民宗委主任

班玛闹吾?? 州司法局局长

?? 州财政局局长

?? 州发改委主任

?? 州人社局局长

??? ?? 玛沁县政府县长

??? ?? 玛多县政府县长

?? 甘德县政府县长

??? ?? 达日县政府县长

??? ?? 久治县政府县长

?? 班玛县政府县长

薛尕藏杰?? 州教育局副局长

?? 州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人

??? ?? 州教育局学籍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教育局,昂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薛尕藏杰、焦士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焦士汛、严娟同志负责清零行动核减统计等具体工作。

? ??二、有关要求

1.县人民政府控辍保学清零行动的主体,各县政府县长是控辍保学清零行动第一责任人,各县县长要切实履行控辍保学清零行动和辍学生劝返的主体责任。各县政府要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村,驻村干部及村委会干部包组,建立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督促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完善制度措施,健全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控辍保学清零行动和辍学生劝返安置工作落到实处。

2.乡镇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对控辍保学工作的具体责任,各乡镇一把手要亲自督促,亲力亲为,负责组织和落实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失学、辍学,配合学校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3.村委会要发挥好乡规民俗的作用,配合政府、督促家长做好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工作。

4.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义务教育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负有直接责任,要强化控辍保学清零行动进展情况的动态监测机制,摸清底细、强化监测、严格报告,通过证明材料和注册(复学)学籍,对户籍有、学籍无和学籍系统中疑似辍学的流失学生全面核减,实行销号清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努力做到零失学、零辍学。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列入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年终考核内容,并作为考核校长的重要指标。

5.州县公安、民宗、司法、财政、发改、人社等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发挥在控辍保学清零行动中的职能作用,通力合作,协调配合,多措并举,形成合力,提供保障,助推控辍保学清零行动劝返安置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6.义务教育学校要履行好教育教学管理的职责,严格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规范学籍建立和变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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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20

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